【社科大讲坛】复旦大学张梓太: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中国生态法治建设

作者:法学院 杜丽佳 郑梅 发表日期:2024年05月31日 08:07 点击:[]

5月29日下午,山东师范大学第1404期社科大讲坛在长清湖校区明德楼403举行,讲座邀请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梓太作题为“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中国生态法治建设”的报告。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张百灵主持。

张梓太以山东浓厚的人文环境和国内即将编纂环境法典为切入点,向同学们讲解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生态法治建设的关联性,同时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张梓太提出了中国生态法治的本土性问题,他介绍,目前中国的生态法治建设与国际社会基本同步,相关建设理念与建设路径也独具特色,但同时,中国生态环境问题除了人类中心主义等一般性问题之外,还具有结构不明确、发展叠加隐患以及自然资源禀赋等特殊原因。基于中国国情,张梓太表示,国际范围内的生态文明范式,进一步阐释儒释道三家传统文化中具有的自然家园与精神家园高度契合的特性。张梓太通过对比国际与中国国情,分析当代中国生态法治建设存在必须被正视的问题,即外来制度的“水土不服”问题、“跃进式”立法与“冲锋式”执法问题和生态法律价值判断与传统价值观悖离引发的舆情问题。张梓太讲述了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中国生态法治建设的具体关系。通过列举《论语》《礼记》等古籍中存在的相关观点,解释了传统文化中的生态观。以此为依据,他梳理了生命模式与技术模式,提出中国的生态法除了秉持既有的秩序、公平、安全等法的价值之外,需要确立一种新的“美”的价值作为引领。同时,张梓太分析中国富有生命力的地方知识与民间法,在当代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应当借鉴传统法典立法技术,为当代生态环境法典增添传统智慧。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积极提问,现场气氛热烈。

此次社科大讲坛围绕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中国生态法治建设进行讲授,有助于同学们对传统法律文化在当代中国生态法治建设有更深入的思考和认识,提升学院学生的专业学习热情,拓宽学术视野,助推法学院环境法研究取得更多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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